华侨、归侨、侨眷是如何定义的



作者:徐洁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年04月29日 16:52 




    
  
 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保护法》第二条规定“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这个概念有两重含义:一是华侨必须是中国公民,即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如果中国公民在国外加入了住在国国籍,就成为外籍华人而不是华侨了;二是华侨必须是定居在国外,是否定居国外,是华侨与国外的其他中国公民的主要区别。如我国驻外国使领馆或其他驻外机构的公务人员、出国留学人员、出国访问人员、劳务输出人员及各种临时出国人员和经常出入边境的公民,因为他们不是在国外定居,所以不论其在外国居留时间长短,都不是华侨。
   
   归侨:《保护法》第二条规定:“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这个概念有两重含义,一是归侨回国以前必须是华侨,如果不是华侨,虽从国外回来亦不是归侨;二是华侨回国定居的才是归侨,如果不是回国定居,而是因为观光、旅游、探亲、经商、讲学、投资办企业或升学等,均不属于归侨。是否在国内定居,是区别华侨与归侨的标志。归侨与其他国内公民一样,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公民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保护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这一规定,与我国的《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和我国侨务部门的有关规定是相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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