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激发企业家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做实实体经济》的建议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年11月15日 16:44 




 

提案人: 张良悦(民盟)

提案时间:2018

 

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推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而企业家是创新的主体,要实现创新引领发展,必须加大企业家成长的制度环境,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据此,建议政府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着眼实体经济、着眼创新驱动,很好地用好企业家这一宝贵的生产要素。

一、我省高质量发展的紧迫性

目前,我省在经济总量上稳居全国第五,已显优势,但是,从人均产值、产业结构、企业竞争力、教育水平、劳动者素质等方面综合来看,还有很大差距。另一方面,从我省近年来所实施的打好“四张牌”“三区一群”发展以及中国(河南)自由贸易区等国家级战略来看,除郑州航空港实验区较为突出之外,其他方面并没有取得特别的成就和明显的进步。这说明,我省的经济增长在某种程度上仍然处于依靠人口红利和要素驱动增长的粗放增长阶段,距高质量经济发展有更大的差距。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清醒认识:

1.我省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例如,2016GDP增速达到8.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2017年为7.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9%),既要看到成绩,又要看到不足。保持高速增长只是由于我省经济高速增长的空间还比较大,并不是我省的经济问题比全国的要少,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压力小;

2.在创新引领的经济发展阶段,技术创新和企业家以及高级管理人才等高级要素的作用将发挥决定性作用,国家政策资源将逐渐退居次要地位,不要认为有了所谓的国家发展战略就一定会带来经济的高速增长和质量提高,就能够取得改革红利,从而不在发展的具体政策和环境上下功夫;

3.进一步,如果对高速增长的成绩保持乐观的态度,很有可能强化对传统发展方式形成依赖,不能更好地贯彻实施新发展理念,延缓向高质量发展的时机,从而真正错过赶超的最佳机会。

4.现实情况是,我省有竞争力的核心企业很少,具有自主产权的研发成果还不多,具有能够推出颠覆性技术的研究机构屈指可数。

二、现实中创新驱动与实体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

1.经济发展环境的影响

主要表现在对虚拟经济的过度追求。近20年房地产经济的高速发展,严重放大了房地产的资产效应,导致多数企业“脱实入虚”,引导企业家向投机性方向聚集。另一方面,实体经济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在资金“脱实入虚”的流向下严重短缺,发展困难。

2.经济发展政策带给民营经济的困境

20年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使得土地资源的资本化加速变现,并使政府对资源的支配逐渐增加。而政府对资源支配的增多却恰好挤出了企业对资源的利用,尤其是对民营企业的挤出。尽管政府前后两次出台了鼓励非公经济发展36条,但是在实际发展中并没有得到认真的落实。

3.企业家的素质不能适应新经济发展的要求。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类型的企业家,需要不同的政策、制度与规则加以引导。改革开放初期,企业家更多的是投机性企业家,更多的是在市场上寻求机会,向政府争取政策红利,解决经济短缺问题。在经济新常态下,供给侧结构性性改革成为经济增长驱动的主要方面,市场需要的是创新型企业家,更多的是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以及管理创新,以便形成新业态与新动能。目前,正处于由投机性企业家向创新型企业家的转变阶段,我省在创新型企业家的生成方面还不明显,在实体经济发展方面的转向还不明显。

三、加大企业家制度环境建设,激发企业家创新活力

我省在新经济的建设中要取得更好的成就,打好河南建设的“四张牌”,让中原更出彩,必须改变上述不利的因素与陈旧理念,真正转变到新发展理念上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必须转变理念,实施创新引领发展。

中国发展进入了新时代,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要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更高的要求,必须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破现有发展路径与惯性,真正实施创新驱动,高度重视实体经济的发展。而要实施这一转变,必须从根本上转变思路,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比如,坚决纠正仍然遵循GDP政绩观念,在发展中仍然强调所谓的大招商战略,不去认真思考经济发展结构与技术含量的做法;仍然把经济发展放在房地产经济的驱动上,进一步拉大城市框架的做法。再如,中原城市群的发展应该放在城市竞争力的打造上,通过产业、创新、教育、制度等去努力提升城市的集聚力,而不是一味地扩张城市群规模,耗散中心城市动能,形成低级的城市“互联互通”粗放式城市化。

2.形成对创新发展包容的社会共识,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

创新就是与众不同,就是打破已有的模式,是所谓的“创造性破坏”。这就不可避免地会与既有的政策、制度、商业模式、管理理念相冲突,会遭到大众的否决与不认同。同时,创新是未知的,对其风险不可预测和无法把控,常常与失败相联系,是冒险者的事业。所以,创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必须得到社会的认可,要允许企业家的“不可思议”和“冒险行动”,形成对他们认同的社会理念。要形成和引导这样的社会共识,政府就要对企业家的行为多做“雪中送炭”的事儿,而不是“锦上添花”的活儿。即不要过多地支持成功的企业家,而要支持真正创新且时下困难的企业家,要包容企业家的失败,甚至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和补贴部分补偿企业家的创新风险。

3.加大企业家成长的制度环境建设,引导企业家走创新发展之路。

创新包括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技术创新主要由专家、学者和研发人员来完成,而商业模式的创新则由企业家来完成。可以说,一个区域经济发展的活跃程度与企业家的创新不可分割。但是,企业家的成长、创新又与区域的制度环境有很大的关系。为此,要促进创新发展,必须从制度上营造企业家成长的环境

首先,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因为企业家的创新是对既有经济秩序的打破,这样,对企业家行为的限制越多,越不利于其创新活动。因此,在企业家创新活动上应尽快实施负面清单制度。

其次,要从金融市场上对企业家的创新提供支持。要将企业家的创新理念变为商业模式,必须有投资的载体,这就要从金融制度上形成对企业家的投资支持,真正使金融与实体经济相结合。

第三,要减少对企业家的创新干预,构造新型的“亲”“清”政商关系,特别是要克服新的形式主义。例如,在企业家创新刚有起色时,就对企业家提出各种能够彰显政绩的要求,这样,势必会加大企业发展困难,或者改变企业的发展轨迹,甚至扼杀新创建的企业。

第四,要重视对原创性技术研发的激励,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谋划重大研究基地。要高度重视我省高校“双一流”建设的质量,严格对高层次人才的确认与保护,宁缺毋滥,形成创新的技术支撑。要从财政和税收优惠上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大对新技术转化的投入。

最后,要从制度上规避企业家的“寻租”行为。简单地说,不同的激励结构,会导致企业家活动是关注于生产性活动(创新),还是关注于非生产性活动(寻租)。前者相对于后者,能够更有效地促进经济发展。在经济发展的低水平时期,套利可以促进经济发展,但在经济发展的高质量阶段,套利就不再能促进经济发展。创新引领发展需要的是创新性活动,而不是套利创新活动。从制度上引导新一代企业家向创新性活动转变是关键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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